来源:办公室作者:发布日期: 2025-06-05
名 称: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职能
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0月19日正式挂牌,负责统一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,是我市唯一一家公共资源交易机构,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正处级。
中心现有编制27人,内设办公室、信息技术科、工程建设交易科、土地与矿业交易科、产权交易科、政府采购交易科、监察科、财务科等八个科室。
中心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依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、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、国有产权、政府采购以及其他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,主要负责本市范围内各类公共资源招标、拍卖、挂牌、竞价、询价等交易活动。
中心地处永定区子午路220号(澧滨小学对面),总面积3400平方米,设置有服务大厅、开标区、评标区、监控区、办公区,配套建有模拟电子竞价室、标书封存室、专家抽取室、样品展示厅、档案资料室、电子监控室,场地功能和设备设施符合市级平台建设规范要求。
中心本着精心组织、严格管理、热情服务的宗旨,严格遵循依法、公正、诚实信用、廉洁高效的原则,确保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公开、过程的公平、结果的公正,时刻以优质的服务,热忱欢迎区域内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来本中心交易。
主要职责:
(一)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场内管理办法、各项业务操作规程,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。协助制定、修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。
(二)负责依法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、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交易、国有产权交易、政府采购以及其他规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活动。
(三)负责进场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,为各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规范的场所、设施和服务,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秩序,记录、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。
(四)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建设和技术维护,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,建立投标人、供应商、招投标代理机构和商品价格等信息库。
(五)负责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的主体资格,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行业交易规范,负责维护和使用公共资源交易评审专家库终端,按规定抽取中介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,依法成立项目评标委员会,并按规程组织项目评审、公布评审结果。
(六)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信誉评价制度,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。
(七)负责为行业监督、行政监察及其他相关机构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平台,及时分析、统计、上报交易资料信息,保存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文书、音像资料,对场内交易活动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,及时向行业监督、行政监察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。
(八)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,代收代退投标和竞买保证金。
(九)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联系方式:办公室(0744-8833298) 、信息技术科(0744-8833296)、工程建设交易科(0744-8833291)、土地与矿业交易科(0744-8833293)、产权交易科(0744-8833295)、政府采购交易科(0744-8833297)、监察科(0744-8833287)、财务科(0744-8833286)
传 真:0744-8833280
联系地址: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(澧滨小学对面)